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139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75-1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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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8 ~ 2025/10/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7.6
坪單價:
13.1萬/坪
持分地坪:
7.6 坪
總現值:
26.4 萬
拍後增值:
-7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5-15地號,面積 73 m2,持分 1/6,46.1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6-4地號,面積 52 m2,持分 1/6,35.9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3.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8-4地號,面積 12 m2,持分 1/6,7.7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4.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9-2地號,面積 14 m2,持分 1/6,10.3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11,總底價 156萬,保證金 31.2萬,坪單價 20.5萬/坪,流標
2拍,2025/7/2,總底價 124.8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16.4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1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75─15地號土地為部分空地部分上有門牌中洲二路226號建物座落,所指75─4地號土地上有門牌中洲二路226號建物座落,所指78─
2.
79─2地號土地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契約均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本件不動產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
5.
拍賣之土地上有所有權人不明之建物(數間),不在拍賣之範圍,占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且建物占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標的物如有分割訴訟者,請即向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基地所有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共有人。
9.
標的為合併拍賣者,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須就其得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買受,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承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分管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分管事宜。
12.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4)
1.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5-15地號
73 m2 × (1/6) × 10,500 元 - 46.1 萬元
= -33.3萬元
2.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6-4地號
52 m2 × (1/6) × 10,500 元 - 35.9 萬元
= -26.8萬元
3.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8-4地號
12 m2 × (1/6) × 10,500 元 - 7.7 萬元
= -5.6萬元
4.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79-2地號
14 m2 × (1/6) × 10,500 元 - 10.3 萬元
= -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2拍 不點交
3.8 坪 / 48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2.7 坪 / 28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4.1 坪 / 52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3.3 坪 / 35.2 萬
2025/8/13
2拍 不點交
53.4 坪 / 7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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