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988-3地號土地上有車棚、 建物座落,988-2地號土地為空地、部分為水溝蓋,三筆土地相鄰。據債權 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經 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4.
本件拍賣標的據鑑價報告指出,988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第一種住宅區, 988-2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乙種工業區,988-3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道 路用地。
6.
988-3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7.
988-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13.
988-3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 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 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 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六、
15.
988-3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 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 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 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