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139

雲林縣麥寮鄉順天段11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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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4
保證金:
5.1
總坪數:
12.6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12.6 坪
總現值:
12.5 萬
拍後增值:
-1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麥寮鄉 順天段 119地號,面積 578.3 m2,持分 118/2000,20.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麥寮鄉 順天段 119-2地號,面積 136.9 m2,持分 1/18,4.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土地現況為空地、雜草、雜樹,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鴿舍,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標的未臨接道路,附近300公尺以內有雷厝順天宮,請應買人注意。
3.
依雲林縣麥寮鄉公所函,拍賣土地於74年領有1筆使用執照在案,拍定後就土地之利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7.
無他項權利。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
9.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麥寮鄉 順天段 119地號
578.3 m2 × (118/2000) × 3,000 元 - 20.7 萬元
= -10.5萬元
2.
雲林縣 麥寮鄉 順天段 119-2地號
136.9 m2 × (1/18) × 3,000 元 - 4.7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54.9 坪 / 740.5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7.1 坪 / 16.5 萬
2025/7/3
3拍 不點交
20.1 坪 / 2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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