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95

彰化縣埔鹽鄉光明北段11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8
  • 107 點閱
  • 1 列管
  • 2025/8/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2.7
坪單價:
6.6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6.5 萬
拍後增值:
-1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光明北段 115地號,面積 2,740 m2,持分 1/576,7.7 萬
2.
彰化縣 埔鹽鄉 光明北段 126地號,面積 2,417.1 m2,持分 1/576,10.3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6/25,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12.9萬/坪,流標
2拍,2025/7/16,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0.3萬/坪,流標
3拍,2025/8/6,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8.3萬/坪,流標
應買,2025/8/15~2025/11/14,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8.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115地號土地無道路可達,須經其他土地方可通行,
2.
126地號土地上均有甚多建築坐落其上。因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光明北段 115地號
2,740 m2 × (1/576) × 3,900 元 - 7.7 萬元
= -5.8萬元
2.
彰化縣 埔鹽鄉 光明北段 126地號
2,417.1 m2 × (1/576) × 11,000 元 - 10.3 萬元
= -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1拍 點交
60.9 坪 / 445.4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55.2 坪 / 5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埔鹽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