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慎970

臺南市左鎮區內庄子段42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得標 15.695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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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
保證金:
3
總坪數:
41.1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41.1 坪
總現值:
6.5 萬
拍後增值:
-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殯葬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內庄子段 423地號,面積 272 m2,持分 1/2,15 萬
(一般農業區 殯葬用地)
法院筆錄 (4)
2.
假扣押查封時trial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上有果樹及雜樹。另依鑑價報 告記載,查封之土地種植芒果樹,並有養殖蜜蜂。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 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內庄子段 423地號
272 m2 × (1/2) × 480 元 - 15 萬元
= -8.5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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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142.9 坪 / 207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0.2 坪 / 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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