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2927

臺南市玉井區芒子芒段490-2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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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
保證金:
14.4
總坪數:
328.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28.8 坪
總現值:
27.2 萬
拍後增值:
-4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芒子芒段 490-2地號,面積 1,087 m2,持分 1/1,7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7/8,總底價 90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7/29,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種植番石榴樹 ,惟本件指界時土 地為雜草空地,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為裡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按現況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系爭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 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芒子芒段 490-2地號
1,087 m2 × (1/1) × 250 元 - 72 萬元
= -4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點交
47.6 坪 / 450 萬
2025/8/4 ~ 2025/11/3
應買 不點交
306.3 坪 / 72.9 萬
2025/8/4 ~ 2025/11/3
應買 不點交
25.2 坪 / 39.1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5.8 坪 / 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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