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2927

臺南市玉井區芒子芒段490-2地號

3拍 點交 得標 58.9萬
57.6
  • 150 點閱
  • 0 列管
  • 2025/8/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6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328.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28.8 坪
總現值:
27.2 萬
拍後增值:
-3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芒子芒段 490-2地號,面積 1,087 m2,持分 1/1,57.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7/8,總底價 90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7/29,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8/19,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種植番石榴樹 ,惟本件指界時土 地為雜草空地,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為裡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按現況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系爭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 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芒子芒段 490-2地號
1,087 m2 × (1/1) × 250 元 - 57.6 萬元
= -3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
1拍 不點交
40.2 坪 / 173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919.3 坪 / 480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251.9 坪 / 30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玉井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