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丙74644

屏東縣枋寮鄉東林路688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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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394
保證金:
78.8
總坪數:
115.3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38.8 坪
公告建坪:
115.3 坪
總現值:
101.4 萬
拍後增值:
-5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15.3 坪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枋寮鄉 南山段 936地號,面積 1,198.7 m2,持分 1/10,1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枋寮鄉 南山段 937地號,面積 84.5 m2,持分 1/10,1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枋寮鄉東林路688號,建號 暫410,持分 1/1,236 萬
一層:169.92二層:105.60三層:96.10屋頂突出物:9.50合計:381.12
法院筆錄 (3)
2.
依債權人查報,拍賣之建物無人使用,拍定後點交,惟拍賣之土地係應有部分,除前揭建物坐 落使用範圍土地隨同點交外,其餘範圍土地拍定後不點交。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依法主張權 利,並經調查確認係權利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仍不點交(司法院94年第4期民事業務研究會- 強制執行專題第19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4號結論意旨 參照),請應買人注意。
6.
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7.
本件拍賣標的暫41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 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 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 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 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 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枋寮鄉 南山段 936地號
1,198.7 m2 × (1/10) × 7,900 元 - 148 萬元
= -53.3萬元
2.
屏東縣 枋寮鄉 南山段 937地號
84.5 m2 × (1/10) × 7,900 元 - 10 萬元
= -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2拍 不點交
36.5 坪 / 14.4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6.5 坪 / 8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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