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其中294‧295‧296‧297地號為相連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437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坐落,均僅拍賣土地部分,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294‧295‧296‧29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43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並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須就得主張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之標的行使之。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8.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