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日98二

彰化縣福興鄉文昌段601-1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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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24.8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24.8 坪
總現值:
20.5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福興鄉 文昌段 601-12地號,面積 82 m2,持分 1/1,18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9,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5/7/30,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3拍,2025/8/20,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應買,2025/8/29~2025/11/28,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部分有建物(門牌:阿力街37號)坐落,部分空地、雜木。惟其出入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並提出相關證明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依不動產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土地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書狀費、複丈費,繳清後發狀,應買人應自行查明。
7.
因本件分3標分別拍賣,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福興鄉 文昌段 601-12地號
82 m2 × (1/1) × 2,500 元 - 18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7
2拍 不點交
691.5 坪 / 560 萬
2025/12/30 ~ 2026/3/29
應買 部分點交
114.7 坪 / 7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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