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13

臺南市善化區胡厝寮段55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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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
保證金:
10.2
總坪數:
34.3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34.3 坪
總現值:
57.8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善化區 胡厝寮段 551-2地號,面積 179 m2,持分 1/2,40 萬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2.
臺南市 善化區 胡厝寮段 551-4地號,面積 42 m2,持分 1/4,5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3.
臺南市 善化區 胡厝寮段 551-5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1/4,6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12)
2.
本件於民國90年10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均為道路。嗣於民國113年12月25日履勘土地時,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1土地為道路、水溝、空地,編號
3.
3土地均為道路。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土地為道路、水溝,部分種植果樹,編號
4.
3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及果樹占用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9.
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編號1土地使用分區屬「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編號
10.
3土地使用分區屬「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六、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拍賣,其上果樹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果樹等占用權源及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投標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部分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11.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2.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處理。
1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善化區 胡厝寮段 551-2地號
179 m2 × (1/2) × 5,100 元 - 40 萬元
= 5.6萬元
2.
臺南市 善化區 胡厝寮段 551-4地號
42 m2 × (1/4) × 5,100 元 - 5 萬元
= 0.4萬元
3.
臺南市 善化區 胡厝寮段 551-5地號
53 m2 × (1/4) × 5,100 元 - 6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特拍 不點交
33.3 坪 / 36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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