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清164006

臺南市後壁區竹新段25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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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5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
保證金:
16
總坪數:
13.3
坪單價:
6萬/坪
持分地坪:
13.3 坪
總現值:
18.5 萬
拍後增值:
-6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後壁區 竹新段 258地號,面積 20.9 m2,持分 1/2,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後壁區 竹新段 266地號,面積 29.3 m2,持分 1/2,2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後壁區 竹新段 267地號,面積 38 m2,持分 1/2,3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查封筆錄及嗣據債權人具狀陳稱:系爭土地部分上有保存登記建物,部分上 有菜圃。又本件僅就土地部分執行,上開建物、農林作物等占有之法律關係不 明不在拍賣範圍內且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 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7.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 權。 六、拍賣之土地,倘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重劃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重劃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重測或重劃或複丈後土地面積與本公告記載之查封時土地登記面積不 同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 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應買人於 應買前自行查明注意並謹慎評估。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後壁區 竹新段 258地號
20.9 m2 × (1/2) × 4,200 元 - 20 萬元
= -15.6萬元
2.
臺南市 後壁區 竹新段 266地號
29.3 m2 × (1/2) × 4,200 元 - 25 萬元
= -18.8萬元
3.
臺南市 後壁區 竹新段 267地號
38 m2 × (1/2) × 4,200 元 - 35 萬元
= -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6
1拍 不點交
4.7 坪 / 30 萬
2025/7/16
3拍 不點交
352.8 坪 / 153.6 萬
2025/6/30 ~ 2025/9/29
應買 不點交
20.3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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