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標的建物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其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 見,又據分局查報係由債權人及其家屬自住,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 買人注意查明。
3.
本件係執行變價分割共有物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4.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505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其占用法律關係不 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 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5.
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人陳稱有水管漏水之情事,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