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106甲

彰化縣溪湖鎮太平里地政路250號地下室(原門牌地址為員鹿路三段413巷7號一B樓)

3拍 不點交 待拍
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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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79.2
保證金:
35.9
總坪數:
21.2
坪單價:
8.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1.2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1.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彰化縣溪湖鎮太平里地政路250號地下室(原門牌地址為員鹿路三段413巷7號一B樓),建號 88,持分 61/1000,179.2 萬
地下層:1147.01 合計:1147.01 (避難室、鋼筋混凝土造、B00層)
拍賣紀錄 (2)
1拍,2025/7/16,總底價 280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3.2萬/坪,流標
2拍,2025/8/6,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4.8萬,坪單價 1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基地不在拍賣範圍,建物所座落基地為第三人所有,占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現為地下室,為車道、車位、倉庫、樓梯使用,經函警協查:債務人稱之前雖有車位,惟已於94年拍賣移轉,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2.
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斟酌注意,並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法院或本公司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3.
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土地所有人如有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情形者,則有優先承買權之適用,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
5.
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書狀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請投標人自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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