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拍賣之166地號土地現係道路即內寮路、內寮三路,169地號土地現部分有水塔占用、部分係空地,175地號土地則係門牌號碼內寮三路17號建物之屋前空地,地上物均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
3.
本標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8.
本標土地使用分區:166地號土地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169地號及175地號土地均係鄉村區交通用地。六、本標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標拍賣標的全部(166地號、169地號及175地號土地)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