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776地號土地部分為一層樓平房 占用,部分為道路(東興巷),供公眾通行使用;
4.
796地號土地為空 地,上有一活動車棚,臨東興巷對外通行。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附近300 公尺內有延平第十三公墓、竹山鎮懷親堂、懷恩堂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7
5.
776地號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僅就債務人所有之土地持分執行,79
6.
796地號土地空地無人占有使用,部分有第三人設置之活動車棚供停車 使用。
7.
776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 占有部份,拍定後不點交,
8.
796地號土地除車棚坐落部分不點交外, 其餘部分按現況點交。
10.
776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 買權,惟應就本標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如有共有人優 先承買,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承買。
15.
79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 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 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