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己21822二

彰化縣芬園鄉民族段248地號

3拍 點交 得標 404.48萬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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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4.5
保證金:
80.9
總坪數:
66.4
坪單價:
6.1萬/坪
持分地坪:
66.4 坪
總現值:
281.2 萬
拍後增值:
-123.3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芬園鄉 民族段 248地號,面積 1,414.2 m2,持分 4/30,368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民族段 343地號,面積 233.2 m2,持分 4/30,36.5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12,總底價 632萬,保證金 126.4萬,坪單價 9.5萬/坪,流標
2拍,2025/9/9,總底價 505.6萬,保證金 101.1萬,坪單價 7.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248地號土地部分空地,部分有建物,343地號土地部分 空地,部分道路,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由共有人使用中,故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 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 標,亦得撤銷拍定。
3.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4.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就其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 買,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不得行使優買權 時,拍定人不得拒買剩餘標的。
5.
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 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芬園鄉 民族段 248地號
1,414.2 m2 × (4/30) × 12,800 元 - 368 萬元
= -126.6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民族段 343地號
233.2 m2 × (4/30) × 12,800 元 - 36.5 萬元
= 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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