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標的為相連之三筆土地,681地號現為雜草空地,681─1‧681─2上有第三人建物坐落(非拍賣範圍),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標別681‧681─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90‧11‧
8.
公園用地、681─1地號為同計畫道路用地,符合都市計畫法規定為依法得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9.
本標別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
10.
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