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稱617地號土地其上有透天厝一間(門牌號碼信義鄉同富村太平巷64號),其餘為空地。第三人(共有人)在場稱土地及建物為共有人全體所有,因八八風災受損被判定為危樓,目前無人居住。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無出租、租借,無分管契約,請求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
3.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森林區丙種建築用地。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之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