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25737

彰化縣鹿港鎮頂和段16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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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5
保證金:
11.3
總坪數:
13
坪單價:
4.3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21.5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鹿港鎮 頂和段 167地號,面積 773 m2,持分 1/18,56.5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8/13,總底價 98萬,保證金 19.6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2拍,2025/9/10,總底價 78.4萬,保證金 15.7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3拍,2025/10/1,總底價 62.7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應買,2025/10/9~2026/1/8,總底價 62.7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4.8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20,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多棟坐落。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 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 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鹿港鎮 頂和段 167地號
773 m2 × (1/18) × 5,000 元 - 56.5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1拍 點交
2.7 坪 / 25 萬
2025/10/29 ~ 2026/1/28
應買 不點交
89.8 坪 / 534.4 萬
2025/12/9
3拍 部分點交
984.3 坪 / 2,560 萬
2025/12/9
3拍 點交
396.6 坪 / 1,024 萬
2025/12/9
3拍 點交
437.1 坪 / 1,344 萬
2025/11/20
6拍 不點交
147.7 坪 / 52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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