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於目視所及 範圍內均為雜樹林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 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