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219

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段11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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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
保證金:
13
總坪數:
1,475.7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1,475.7 坪
總現值:
46.8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那瑪夏區 達卡努瓦段 1112地號,面積 8,420 m2,持分 1/8,1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高雄市 那瑪夏區 達卡努瓦段 1236-72地號,面積 15,303 m2,持分 1/4,5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2月9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12地號土地無路可達,應為雜樹林。1236─72地號土地應為雜樹林。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為雜樹林,無人佔用。另據民國114年3月26日之鑑價報告所載1236─72地號土地有寬度約3公尺之林道可達。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本件1112地號土地未臨路,現況無適宜出入道路可供通行。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那瑪夏區 達卡努瓦段 1112地號
8,420 m2 × (1/8) × 96 元 - 15 萬元
= -4.9萬元
2.
高雄市 那瑪夏區 達卡努瓦段 1236-72地號
15,303 m2 × (1/4) × 96 元 - 50 萬元
= -1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不點交
69.6 坪 / 35 萬
2025/8/19
1拍 點交
845.5 坪 / 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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