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70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段114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6
  • 6 點閱
  • 0 列管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
保證金:
1.2
總坪數:
97.7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7.7 坪
總現值:
5.8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森林區 農牧用地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木柵段 1140地號,面積 3,957 m2,持分 47/576,5.6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月2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所示,其上有一棟建物與農田,另據在場之第三人即債務人之親戚陳稱標的土地目前無人種植,其上之廢棄農舍為國有;另於民國90年2月27日假扣押查封時,上開土地為山坡地,無人開墾、管理,為滿山長滿雜樹竹林等之原始山坡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木柵段 1140地號
3,957 m2 × (47/576) × 180 元 - 5.6 萬元
= 0.2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內門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