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壬24528

屏東縣恆春鎮恒南路3之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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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4,330
保證金:
866
總坪數:
49.5
坪單價:
87.4萬/坪
持分地坪:
3,654.1 坪
公告建坪:
49.5 坪
總現值:
2,536.7 萬
拍後增值:
-1,48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49.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恆春鎮 大潭段 1078地號,面積 4,507.4 m2,持分 1/1,1,5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恆春鎮 大潭段 1087地號,面積 7,572.3 m2,持分 1/1,2,52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恆春鎮恒南路3之3號,建號 535,持分 1/1,310 萬
一層:163.79合計:163.79 (一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拍賣之
3.
1087地號土地及其上合併拍賣之535建號建物,查封時為空屋,無人占有 使用,拍定後點交。
4.
土地上有第三人張○○無償使用土地興建之裝置藝術「巨型鐵椅」、蓄水池及半毀壞之鐵 皮建物,此部分地上物占用的部分不點交。
5.
本件拍賣土地債務人與第三人廖OO成立租賃關係,且經公證,期間為民國106年7月1日至12 6年6月30日止。惟並未占有拍賣土地。
6.
亞馬遜生態休閒農場向債務人承租本件土地,租期為106年6月16日至民國136年6月15日。 惟該農場表示設立後並未經營。
10.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 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 明文件。
11.
建物主要用途:休閒農業設施 六、本件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2.
本件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繳清事 宜。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恆春鎮 大潭段 1078地號
4,507.4 m2 × (1/1) × 2,100 元 - 1,500 萬元
= -553.4萬元
2.
屏東縣 恆春鎮 大潭段 1087地號
7,572.3 m2 × (1/1) × 2,100 元 - 2,520 萬元
= -92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3拍 不點交
5.9 坪 / 18.9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11 坪 / 2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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