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於本件拍賣土地上,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林○○占有並做為九龍九鳳祖 廟使用,第三人林○○於現場查封時陳述,本件拍賣標的係由債務人出借予伊管理使用。拍定 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建物占用鄰地即同段1004地號土地面積1.58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即同段1006地號 土地面積5.4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即同段1042地號土地面積1.88平方公尺,且未辦理建築物所 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 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有設定地上權,該地上權非在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隨同移轉(不塗銷地上權 登記)。
8.
本件拍賣土地雖有設定地上權,然查無地上權人趙○○於本件土地上所有房屋。故本件拍 賣,地上權人趙○○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