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三人梁文漢、恆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10月1日共同承租230-
3.
233地號土地,並興建門牌屏東縣萬巒鄉佳興路97-1號建物使用中,租期至民國156年9月30日。
4.
第三人瑞漢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借用並占有229-
11.
土地使用分區均係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六、本件拍賣標的暫編67建號建物,均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 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 意。
12.
第三人梁文漢、恆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承租230-
13.
233地號土地,並興建門 牌屏東縣萬巒鄉佳興路97-1號建物,依民法第426條之
17.
230地號與上開建物有使用上一體關係,優先承買權人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