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蘭82096

高雄市六龜區新寮段35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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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5
保證金:
89
總坪數:
181.9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181.9 坪
總現值:
246.5 萬
拍後增值:
-19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六龜區 新寮段 354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1/1,3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高雄市 六龜區 新寮段 356地號,面積 543.3 m2,持分 1/1,41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月6日指界時陳稱本件354地號土地上為雜樹與空地,3 56地號土地有三合院(門牌號碼為三民路73號)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邱宏璋所有354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1/4拍定後抵押權 塗銷,其餘標的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 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 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 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 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 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 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 (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354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 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 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 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 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8.
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 優先承買。
9.
本件為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 全體皆有優先購買權,無公告應買程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六龜區 新寮段 354地號
58 m2 × (1/1) × 4,100 元 - 30 萬元
= -6.2萬元
2.
高雄市 六龜區 新寮段 356地號
543.3 m2 × (1/1) × 4,100 元 - 415 萬元
= -19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2拍 不點交
32.5 坪 / 4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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