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蘭5684

高雄市美濃區十全街36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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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9 ~ 2026/04/28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21.5
保證金:
44.3
總坪數:
29.2
坪單價:
7.6萬/坪
持分地坪:
128.6 坪
公告建坪:
29.2 坪
總現值:
127.5 萬
拍後增值:
-7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29.2 坪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肚段 5331地號,面積 574 m2,持分 143/574,67.2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美濃區 龍肚段 5332地號,面積 367 m2,持分 282/367,131.2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高雄市美濃區十全街36號,建號 662,持分 1/1,23.1 萬
一層:96.68合計:96.68
拍賣紀錄 (5)
1拍,2025/8/19,總底價 346萬,保證金 69.2萬,坪單價 11.8萬/坪,流標
2拍,2025/9/23,總底價 276.8萬,保證金 55.4萬,坪單價 9.5萬/坪,流標
3拍,2025/10/21,總底價 221.5萬,保證金 44.3萬,坪單價 7.6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19,停拍
3拍,2026/1/20,總底價 221.5萬,保證金 44.3萬,坪單價 7.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26日指界時陳稱本件二筆土地,部分有三合院(弘農堂,門牌號碼為 十全街36號)座落其上,部分為三合院前之空地,另於民國113年5月21日勘測時,據在場人即債 務人之配偶表示債務人所有之建物為三合院祠堂(弘農堂)之右側及鐵皮屋之一半,惟實際使用 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 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 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 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 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 標人注意。 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 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4.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 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後者,以抽籤定 其得買受人。
8.
依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特別變價程序之公告拍賣聲請應買參考要點第2點第12款之規定, 聲請應買狀到達法院後,不得撤回應買之意思表示,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肚段 5331地號
574 m2 × (143/574) × 3,000 元 - 67.2 萬元
= -24.3萬元
2.
高雄市 美濃區 龍肚段 5332地號
367 m2 × (282/367) × 3,000 元 - 131.2 萬元
= -46.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2拍 不點交
43.3 坪 / 44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1,300.8 坪 / 425.6 萬
2026/3/10
特拍 不點交
725.7 坪 / 343.1 萬
2026/3/10
特拍 點交
33.3 坪 / 15.4 萬
2026/2/3
特拍 不點交
556.8 坪 / 322.6 萬
2026/2/3
特拍 不點交
1,445.5 坪 / 1,039.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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