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部分有數棟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5.
1040地號為道路預定地,備註:1‧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是2‧計畫取得方式:徵收;
6.
1027地號為部分住,部分道路預定地,備註:1‧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是2‧計畫取得方式:徵收。六、本件拍賣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全部標的一同應買。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