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於本件拍賣之526地號土地上,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共有人居住使用。2‧本件拍賣之524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鐵皮屋平房(無門牌)1間坐落、525地號土地現係空地,地上物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3‧本件均僅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524地號及526地號土地係住宅區,525地號土地係道路預定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計畫取得方式係徵收)。
7.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本件拍賣,有優先承買權者,其優先承買之次序如下:
9.
524地號、525地號及526地號土地之共有人。若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先承買須就全部標的一同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六、本件拍賣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10.
本件拍賣建物各層坐落526地號、占用鄰地即同段527─3地號土地面積分別如後所示:
11.
第一層:525地號面積3‧7平方公尺(下同);527─3地號面積1‧62。
12.
第二層:525地號面積3‧7;527─3地號面積1‧01。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