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東8537

嘉義縣太保市嘉新段814-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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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92.7
保證金:
238.6
總坪數:
79.5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79.5 坪
總現值:
360.2 萬
拍後增值:
-83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鄧賢武
鄧賢武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慶不動產
地 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43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嘉新段 814-27地號,面積 262.9 m2,持分 1/1,1,192.7 萬
法院筆錄 (7)
2.
.
6.
本件拍賣之814-27地號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 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
7.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若共有人得標拍定,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有多數共有人主張優 先承買,以抽籤定之。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 無擔保請求,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嘉新段 814-27地號
262.9 m2 × (1/1) × 13,700 元 - 1,192.7 萬元
= -83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2拍 部分點交
139.6 坪 / 1,430.2 萬
2025/8/20
3拍 不點交
40.9 坪 / 1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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