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9842甲

臺南市七股區三和段528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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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3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2.2
保證金:
100.5
總坪數:
1,169.2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169.2 坪
總現值:
363.3 萬
拍後增值:
-13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三和段 528地號,面積 3,865.1 m2,持分 1/1,502.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19,總底價 620萬,保證金 12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9/9,總底價 558萬,保證金 111.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及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農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 定後按占有現況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 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 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系爭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 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三和段 528地號
3,865.1 m2 × (1/1) × 940 元 - 502.2 萬元
= -13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405.4 坪 / 222 萬
2025/9/30
3拍 點交
836.2 坪 / 36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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