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4487甲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段109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07
  • 16 點閱
  • 0 列管
  • 2025/7/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4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7
保證金:
21.4
總坪數:
339.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39.6 坪
總現值:
82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坑段 1097地號,面積 939.3 m2,持分 1/2,4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坑段 1100地號,面積 528.9 m2,持分 1/2,2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坑段 1101地號,面積 777 m2,持分 1/2,3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院於114年3月1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3.
1101為 雜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4.
債權人於114年3月27日具狀陳報:土地無路可達。
5.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10.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11.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 不得異議。 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坑段 1097地號
939.3 m2 × (1/2) × 730 元 - 45 萬元
= -10.7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坑段 1100地號
528.9 m2 × (1/2) × 730 元 - 25 萬元
= -5.7萬元
3.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坑段 1101地號
777 m2 × (1/2) × 730 元 - 37 萬元
= -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4
1拍 點交
1,565.8 坪 / 47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後龍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