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土79

苗栗縣後龍鎮頭湖段50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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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6
保證金:
18
總坪數:
934.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34.6 坪
總現值:
222.5 萬
拍後增值:
13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頭湖段 505地號,面積 49,435 m2,持分 1/16,8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24,總底價 140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1/21,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民國114年7月31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後龍鎮頭湖段505地號土地上有2水池,依空照圖似有1水塔(以實測為準),其餘為雜木林。
2.
114年8月1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主要為雜木及池塘,且看似有水塔或建物坐落其上,但附近道路已消失,無法前往確認。
3.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及有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後,法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7.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9.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所示,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頭湖段 505地號
49,435 m2 × (1/16) × 720 元 - 89.6 萬元
= 13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5
1拍 點交
143.7 坪 / 9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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