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23461

苗栗縣後龍鎮烏眉段35-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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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3
保證金:
18.6
總坪數:
143.7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43.7 坪
總現值:
61.8 萬
拍後增值:
-3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烏眉段 35-1地號,面積 465 m2,持分 1/2,4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後龍鎮 烏眉段 35-3地號,面積 485 m2,持分 1/2,4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本院於114年10月22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5-1地號上有短期作 物、雜草、棚架、圍籬(養雞);35-3地號部分建物佔用、其餘為雜草地,惟 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8.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9.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 不得異議。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烏眉段 35-1地號
465 m2 × (1/2) × 1,300 元 - 45 萬元
= -14.8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烏眉段 35-3地號
485 m2 × (1/2) × 1,300 元 - 48 萬元
= -1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1
3拍 不點交
934.6 坪 / 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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