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清算仁5

花蓮縣壽豐鄉荖溪段73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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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4
保證金:
113
總坪數:
2,840.7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840.7 坪
總現值:
328.7 萬
拍後增值:
-23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暫未編定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壽豐鄉 荖溪段 730-1地號,面積 9,390.6 m2,持分 1/1,56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暫未編定)
法院筆錄 (8)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債務人並無現實占有之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3.
經前案(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2572號)查封時,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權源不明,其餘部分雜木叢生。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9.
拍定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持憑拍定證明書、欠繳土地稅(含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及工程受益費繳清證明辦理。清算事件之拍賣與強制執行拍賣有間,若欠繳土地稅(含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及欠繳房屋稅及契稅之房屋,於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列入考量。
10.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公司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1.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拍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壽豐鄉 荖溪段 730-1地號
9,390.6 m2 × (1/1) × 350 元 - 564 萬元
= -23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6
3拍 不點交
3,224.5 坪 / 8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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