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毅21924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267-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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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
保證金:
0.9
總坪數:
6.6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6.6 坪
總現值:
10 萬
拍後增值:
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鄧賢武
鄧賢武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慶不動產
地 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43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嘉義縣 太保市 新埤段新埤小段 267-4地號,面積 494 m2,持分 1/35,2.8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嘉義縣 太保市 新埤段新埤小段 272-3地號,面積 268 m2,持分 1/35,1.6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3,總底價 6.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1.267-
2.
272-3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稱:部分道路、部分空地(有無房屋座 落以實際鑑界為準)。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現供公眾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 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2.267-
3.
272-3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3.267-
4.
272-3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5.
本案分1標拍賣。
6.
267-
7.
272-3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 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 部分比例定之。六、267-
8.
272-3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以 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 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 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土地增值 (2)
1.
嘉義縣 太保市 新埤段新埤小段 267-4地號
494 m2 × (1/35) × 4,600 元 - 2.8 萬元
= 3.7萬元
2.
嘉義縣 太保市 新埤段新埤小段 272-3地號
268 m2 × (1/35) × 4,600 元 - 1.6 萬元
= 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6
2拍 不點交
1.6 坪 / 5.6 萬
2025/11/6
2拍 不點交
1.2 坪 / 4.3 萬
2025/10/14
特拍 不點交
28.2 坪 / 4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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