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3月24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獅潭鄉八 角林段2-1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竹林,另有景觀樹數棵;2-3地號土地為雜木 林,另有景觀樹數棵;545-13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另有景觀樹數棵、水塔2 座;870地號土地為雜木林。
3.
114年3月26日、3月31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2-
6.
870地號土地為債務人使用中,多為雜樹林,其中2-
7.
545-13地號土地上有部 分為景觀作物,土地上之水塔、景觀樹林為債務人所有並使用中,查無第三人 占有之情形。
8.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木竹林,部分係種植景 觀樹木,且地上有放置水塔等地上物。另土地有3米不等之農路穿入,應為使用 人自行開闢,且路面未鋪設柏油,僅部分有鋪設水泥路面。
9.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請應 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