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3孝37345甲

南投縣信義鄉雙龍段144地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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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2
保證金:
12.1
總坪數:
1,540.3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1,540.3 坪
總現值:
85.1 萬
拍後增值:
2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南投縣 信義鄉 雙龍段 144地號,面積 3,580 m2,持分 1/1,28.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南投縣 信義鄉 雙龍段 165地號,面積 720 m2,持分 1/1,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3.
南投縣 信義鄉 雙龍段 169地號,面積 792 m2,持分 1/1,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10,總底價 94萬,保證金 18.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10/1,總底價 75.2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2.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4.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44地號土地無路可達,遙指為雜木林;16 5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種植檳榔,有一籃球場,惟須鑑界始得確認是否坐落其上;169地號土地部分雜草、部分種植檳榔,部分為道路,有一水塔, 惟須鑑界始得確認是否坐落其上。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地上作物為債務人種 植,土地為債務人占用中,無出租、出借情事,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檳榔一 併估價。
5.
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 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六、本件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條之規定,不得 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 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 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6.
拍賣土地上檳榔之價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量應買人請自 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價金。
7.
籃球場及水塔未一併估價拍賣,有無占用土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本件 拍定後,除道路部分不點交外,其餘按現況點交。
土地增值 (3)
1.
南投縣 信義鄉 雙龍段 144地號
3,580 m2 × (1/1) × 150 元 - 28.8 萬元
= 24.9萬元
2.
南投縣 信義鄉 雙龍段 165地號
720 m2 × (1/1) × 150 元 - 9 萬元
= 1.8萬元
3.
南投縣 信義鄉 雙龍段 169地號
792 m2 × (1/1) × 260 元 - 22.4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3拍 部分點交
440.1 坪 / 4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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