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戊41610

彰化縣埤頭鄉新埤頭段2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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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3.5
保證金:
12.7
總坪數:
27.6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27.6 坪
總現值:
41 萬
拍後增值:
-2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埤頭段 291地號,面積 546.9 m2,持分 1/6,63.5 萬
拍賣紀錄 (6)
1拍,2025/9/10,總底價 110.2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2拍,2025/10/8,總底價 88.2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3拍,2025/11/12,總底價 70.5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3拍,2025/12/10,總底價 70.5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應買,2025/12/19~2026/3/18,總底價 70.5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2.6萬/坪,停拍
停拍,2025/12/24,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三合院(非拍賣標的)等建物坐落。惟相關實 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 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 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埤頭段 291地號
546.9 m2 × (1/6) × 4,500 元 - 63.5 萬元
= -2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30 ~ 2026/4/29
應買 不點交
6.9 坪 / 1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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