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丁7030二

屏東縣萬巒鄉新農段108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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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
保證金:
5.4
總坪數:
26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13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萬巒鄉 新農段 108地號,面積 37.4 m2,持分 1/2,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萬巒鄉 新農段 199地號,面積 538.1 m2,持分 1/8,2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3)
1.
199地號現為空地。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108地號為「一般農業區、農 牧用地」、199地號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 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土地108地號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 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 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 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六、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 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 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 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 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萬巒鄉 新農段 108地號
37.4 m2 × (1/2) × 840 元 - 2 萬元
= -0.4萬元
2.
屏東縣 萬巒鄉 新農段 199地號
538.1 m2 × (1/8) × 1,700 元 - 25 萬元
= -1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9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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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9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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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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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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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26
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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