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35113

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段員潭子小段270-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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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1 ~ 2026/02/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
保證金:
9.6
總坪數:
0
坪單價:
1,187.7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總現值:
0.1 萬
拍後增值:
-4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萬里區 下萬里加投段員潭子小段 270-6地號,面積 668 m2,持分 4/20000,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9/16,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855.8萬/坪,流標
2拍,2025/10/14,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484.6萬/坪,流標
3拍,2025/11/11,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1,187.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4年2月17日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到場。本件執行標的位於萬壽山 金山陵園之金剛舍利寶塔。據宇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來函表示,本件執行標的 之塔位分別為金剛舍利寶塔個人式骨灰位、金剛舍利寶塔夫妻式骨灰位、金剛 舍利寶塔個人式骨甕位、金剛舍利寶塔個人式骨甕位,均未選位,未使用,未 繳管理費,拍定後如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拍定人須向宇錡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如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於選位時一併繳 交,並依該公司公告之收費標準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等費用。另據管理人員現 場表示,因尚未選位故僅同意執行人員拍攝寶塔外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 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塔位)之應有部分,為土地或建物中分割成多數空 間,約定由特定人占用特定部分獨立使用,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標的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 1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債務人基於其對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依建物共有 人間之分管協議(契約),對該共有建物特定部分為占有管理使用。惟共有物 建物特定部分之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應由全體(或法定多數)共有人協 議約定使用分管方法(分管契約),且該協議分管方法,得依全體共有人(或 法定多數)之決議而變更,故本件債務人就上揭塔位是否確有占有使用權及拍 定後拍定人是否需受原分管契約拘束,應買人應自行先向塔位管理人(機構) 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萬里區 下萬里加投段員潭子小段 270-6地號
668 m2 × (4/20000) × 6,700 元 - 48 萬元
= -4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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