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35113

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段員潭子小段27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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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0
坪單價:
1,855.8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總現值:
0.1 萬
拍後增值:
-7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萬里區 下萬里加投段員潭子小段 270-6地號,面積 668 m2,持分 4/20000,7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殯葬用地)
法院筆錄 (5)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民國114年2月17日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到場。本件執行標的位於萬壽山 金山陵園之金剛舍利寶塔。據宇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來函表示,本件執行標的 之塔位分別為金剛舍利寶塔個人式骨灰位、金剛舍利寶塔夫妻式骨灰位、金剛 舍利寶塔個人式骨甕位、金剛舍利寶塔個人式骨甕位,均未選位,未使用,未 繳管理費,拍定後如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拍定人須向宇錡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如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於選位時一併繳 交,並依該公司公告之收費標準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等費用。另據管理人員現 場表示,因尚未選位故僅同意執行人員拍攝寶塔外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 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塔位)之應有部分,為土地或建物中分割成多數空 間,約定由特定人占用特定部分獨立使用,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標的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 1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債務人基於其對共有建物之應有部分,依建物共有 人間之分管協議(契約),對該共有建物特定部分為占有管理使用。惟共有物 建物特定部分之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應由全體(或法定多數)共有人協 議約定使用分管方法(分管契約),且該協議分管方法,得依全體共有人(或 法定多數)之決議而變更,故本件債務人就上揭塔位是否確有占有使用權及拍 定後拍定人是否需受原分管契約拘束,應買人應自行先向塔位管理人(機構) 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萬里區 下萬里加投段員潭子小段 270-6地號
668 m2 × (4/20000) × 6,600 元 - 75 萬元
= -7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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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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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坪 / 36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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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39.4 坪 / 1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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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6
特拍 點交
7.5 坪 / 9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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