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平116

彰化縣二水鄉和興段12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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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3 ~ 2026/01/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2
保證金:
7.5
總坪數:
29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29 坪
總現值:
40.3 萬
拍後增值:
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二水鄉 和興段 120地號,面積 3,597.1 m2,持分 41/1536,37.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9/3,總底價 58.1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46.5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5/10/15,總底價 37.2萬,保證金 7.5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20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坐落。債權人代理人稱現場土地為共有人使用。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分管約定,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柒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他項權利:無。
5.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通知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6.
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條規定,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二水鄉 和興段 120地號
3,597.1 m2 × (41/1536) × 4,200 元 - 37.2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3拍 不點交
37.1 坪 / 61.4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47.3 坪 / 24.3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49.8 坪 / 26.2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73.7 坪 / 12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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