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義9542

南投縣鹿谷鄉凍頂巷22之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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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7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71
保證金:
34.2
總坪數:
23.5
坪單價:
7.3萬/坪
持分地坪:
43.8 坪
公告建坪:
23.5 坪
總現值:
98.4 萬
拍後增值:
-4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3.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539地號,面積 216.5 m2,持分 1/4,59 萬
2.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543地號,面積 166.7 m2,持分 1/4,29 萬
3.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529地號,面積 6,339.3 m2,持分 5/648,54 萬
建物 (2)
1.
南投縣鹿谷鄉凍頂巷22之2號,建號 23,持分 1/3,18 萬
一層:59.76二層:63.45合計:123.21 (住家用、加強磚造、002層)
2.
南投縣鹿谷鄉凍頂巷22之2號,建號 23-1,持分 1/3,11 萬
一層:18.22二層:22.72三層:68.62合計:109.56 (住家用、加強磚造、003層、烤漆浪板)
法院筆錄 (10)
2.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539地號土地部分道路,部分空地,小部分 為水井,建物有無部分占用須鑑界方可知悉;543地號土地部分道路,部分雜草地;529地 號土地現部分為道路,部分為空地,另除坐落23建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23-1建 號)外,尚有數棟建物坐落其上;標的附近300公尺以內有凍頂福德廟。另據債權人代理人 稱:
3.
529地號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23建號建物為債務人及其家屬使用,僅就 債務人所有之不動產持分執行。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4.
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拍賣而 為其所共有之不動產均一併承買。又拍賣之529地號土地係23建號建物之基地,有使用上之 不可分性,本件拍賣529地號土地、23建號建物之優先承買人同時應就上開529地號土地、2 3建號建物一併承買,又23建號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基地即529地號土地共有人 之優先承買權。如有共有人優先承買,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承買。
5.
本件僅就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除
6.
23-1建號建物外,其餘地上物均 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另
7.
23-1建號建 物占用共有地特定部分之法律關係亦由拍定人自理。
8.
拍賣之543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
9.
53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
10.
拍賣之54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 在此限。」之限制。六、拍賣之23-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11.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 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3)
1.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539地號
216.5 m2 × (1/4) × 6,800 元 - 59 萬元
= -22.2萬元
2.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543地號
166.7 m2 × (1/4) × 6,800 元 - 29 萬元
= -0.7萬元
3.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529地號
6,339.3 m2 × (5/648) × 6,800 元 - 54 萬元
= -2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4
6拍 點交
795.4 坪 / 31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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