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庚13993

彰化縣芳苑鄉建平村014鄰光明巷3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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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4 ~ 2026/02/23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15.2
保證金:
23
總坪數:
85.9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85.9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85.9 坪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彰化縣芳苑鄉建平村014鄰光明巷3號,建號 54,持分 1/1,115.2 萬
一層:284.13合計:284.13
拍賣紀錄 (5)
1拍,2025/9/16,總底價 180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2拍,2025/10/7,總底價 144萬,保證金 28.8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5/10/28,總底價 115.2萬,保證金 23萬,坪單價 1.3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28,停拍
3拍,2025/11/18,總底價 115.2萬,保證金 23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建物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屋內供有祖先牌位,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為債務人使用, 若債權人所述屬實,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上 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2.
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基地草漢段
3.
878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土 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5.
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 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 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地之相關危 險。
6.
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基地所有權人有 優先承買權。
鄰近待拍
2026/1/8
3拍 不點交
57.8 坪 / 44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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