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087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2筆 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本件拍賣之2筆土地相 連,均未臨道路,需通行他人土地始可對外通行。該2筆土地現部分面積為雜樹 林地,部分面積為第三人所有之荒廢古厝占用,請投標人及應買人注意。
4.
上開第三人所有之荒廢古厝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投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 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 優先承買權無效。本件共有人若主張優先承買權應就全部標的一同合併承買, 不得僅就部分拍賣標的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