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子35206二

雲林縣四湖鄉萡子寮段39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
  • 52 點閱
  • 0 列管
  • 2026/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6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
保證金:
1.4
總坪數:
54.7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4.7 坪
總現值:
8.4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萡子寮段 397地號,面積 3,412 m2,持分 2/63,3.9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四湖鄉 萡子寮段 397-1地號,面積 2,286 m2,持分 2/63,3.1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9/11,總底價 10.6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2萬/坪,停拍
2拍,2025/10/2,總底價 8.6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停拍,2025/9/16,停拍
2拍,2026/8/5,總底價 8.6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 占有使用部分,又該2筆土地為濕地,土地上有雜草且均未臨路,出入須經鄰 地,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本標別拍賣之397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 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3.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 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4.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 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優 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 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萡子寮段 397地號
3,412 m2 × (2/63) × 440 元 - 3.9 萬元
= 0.9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萡子寮段 397-1地號
2,286 m2 × (2/63) × 500 元 - 3.1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1拍 不點交
14.3 坪 / 12.9 萬
2026/8/26
3拍 不點交
104 坪 / 14.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四湖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