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4助忠388B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段二小段15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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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69
保證金:
2,014
總坪數:
1,143.9
坪單價:
8.8萬/坪
持分地坪:
1,143.9 坪
總現值:
3,176.5 萬
拍後增值:
-6,89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工業區 丁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吉安鄉 光華段二小段 15地號,面積 3,781.5 m2,持分 1/1,10,069 萬
(工業區 丁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6)
1.
於本院114年6月19日執行期日,地政人員稱15地號土地位於全聯福利中心吉安南濱 店道路對側,以白色鐵皮圍籬圍住,依航照圖顯示無建物或地上物等語,上開白色 鐵皮圍籬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且非本件拍賣標的範圍內,惟現在實 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花蓮縣政府於112年9月19日函覆稱15地號土地領有該府花建執照字第104A0593號建 造執照,該建造執照已逾建築期限,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3.
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明:「依花蓮縣政府110年10月22日府觀工字第1100208073A號 公告,公告為閒置土地,應自公告之日起二年內完成建築使用,二年期間不因土地 所有權移轉而中斷,效力仍及於繼受人;土地所有權人自閒置土地公告之日起二年 或主管機關核准扣除或延展之期限屆滿,未完成建築使用者,主管機關得處閒置土 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百分之十以下之罰鍰,並得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一個月內提出 改善計畫;未遵期提出改善計畫或屆期未與各該主管機關完成協商者,主管機關得 做成書面處分並載明該閒置土地依法查估市價審定之合理價格後,予以公開強制拍 賣。」,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 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 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8.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吉安鄉 光華段二小段 15地號
3,781.5 m2 × (1/1) × 8,400 元 - 10,069 萬元
= -6,89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9,549 坪 / 50,729 萬
2025/10/14
1拍 點交
9,270.5 坪 / 52,238 萬
2025/10/14
1拍 點交
400 坪 / 2,152 萬
2025/10/14
1拍 點交
2,590.7 坪 / 28,723 萬
2025/10/14
1拍 點交
7,717.9 坪 / 83,612 萬
2025/9/30
2拍 不點交
22.5 坪 / 104 萬
2025/9/17
3拍 點交
279.9 坪 / 3,842 萬
2025/10/1
2拍 不點交
86.5 坪 / 9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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