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癸23742

雲林縣虎尾鎮過溪子段3472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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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9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2.8
保證金:
102.6
總坪數:
429.2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29.2 坪
總現值:
241.2 萬
拍後增值:
-27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過溪子段 3472地號,面積 1,419 m2,持分 1/1,512.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據地政人員稱3472地號土地現種植農作物,土地上之農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 分,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 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據債權人查 報,拍賣之土地由債務人自行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 查明,如其所述屬實,拍定後得現況點交。
6.
他項權利:無。
7.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 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 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 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8.
9.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10.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1.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 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 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定後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述事由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2.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過溪子段 3472地號
1,419 m2 × (1/1) × 1,700 元 - 512.8 萬元
= -27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1拍 部分點交
6.1 坪 / 1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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