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建物係廢棄舊商場,現場標的界線混同而未能據建物測量 成果圖指出建物標的特定之位置。另前案執行(108司執
3.
時拍賣標的為住商大樓攤位,所 在樓層均已停業,攤位均已拆除。應買人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 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本件拍定後應自理,拍定後不點 交。
7.
拍賣標的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 則未據債權人、債務人提及,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 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 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 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8.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集(居)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