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284

雲林縣虎尾鎮廉使北段70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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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2
保證金:
21.1
總坪數:
13.1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13.1 坪
總現值:
56.1 萬
拍後增值:
-4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廉使北段 705地號,面積 3,912.4 m2,持分 1/90,105.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05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部分為空地、巷道。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或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10.
其他事項:
11.
依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函覆,本件拍賣之705地號土地,經查已為
12.
(雲)營使字第185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另依雲林縣政府函覆,本件拍賣之705地號土地,經查已登記有虎尾鎮廉使北段
13.
186建號,並登記有使用執照字號77雲營使字第185號。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14.
本件拍賣土地之登記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複丈費12元、登記費4元、書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廉使北段 705地號
3,912.4 m2 × (1/90) × 12,900 元 - 105.2 萬元
= -4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不點交
2.3 坪 / 7.3 萬
2026/1/2 ~ 2026/4/1
應買 不點交
6.1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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